建筑公司资质分立就等于公司发生了变更,因此,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门提出资质分立申请,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申请后,除了要进行登报公示,还需通知公司的债权人,下面就介绍一下具体详细流程。
一、公司资质分立流程是怎么样的
1、制定详细的分立方案
公司分立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相当于是在现有基础上诞生一个新的公司,其中的财务问题尤为重要。因此,公司董事会必须召开会议,对公司分立的基本情况制作出方案,对于其中的流程做出安排。方案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公司分立的原因、目的,分立以后各个公司的地位,分立后的公司章程等。
2、召开股东会讨论
分立方案出来以后,由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进行讨论,其中必须明确公司的债务承担问题,需要制定债务分担协议。股东会应当讨论该分立方案是否可行,是否予以通过,完成后制定股东会决议。另外,债务分担协议一般是指公司分立以后由分立后的多个公司共同承担之前的债务而签订的协议。
3、制作财务文件
财产分割是公司分立的重要事项,因此,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了解公司的财产情况和债务问题,以便于进行合理分割,优化资源配置。财产的分割必须经过股东会授权同意,并且由董事会具体执行。
4、向行政机关申请
公司分立相当于公司发生变更,因此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企业还需要通知债权人,公司分立本来债权人就拥有知情权,这是法律对其实行的保护,一般情况下还需要进行登报公示。
二、公司资质分立需要注意的事项
1、营业执照的年检合格和营业执照的有限期。
2、了解公司在建项目的具体状况和公司业绩以及是否出现过工程事故等
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和资质证书有效期限等
4、调查被收购的建筑资质公司对的财务状况,了解是否有负债。
三、关于公司资质分立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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